解读单位: | 鄂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17日 |
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来源: | 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关联政策: | 615597 |
一是落实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文件要求
《关于进一步优化防空地下室项目审批服务的通知》(鄂工建审改发〔2020〕2号)明确要求,要在土地使用条件中目前人防控制性要求,在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中细化人防控制性要求。
二是消除审批环节自由裁量权和行政审批政策风险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应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的通知》(自然资源办发〔2020〕51号)、《城市居住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规范》(GB50808-2013)、《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等文件及规范,市人防办落实《关于应发<湖北省防空地下室战时功能设置规则(试行)>的通知》(鄂人防〔2021〕31号)要求,为审批人员提供依据和刚性约束,避免审批环节出现自由裁量权及政策风险。
三是进一步优化防空地下室审批营商环境
通过提前告知服务,建设单位可以结合项目用地性质和相关指标,提前知晓应建防空地下室建设要求,及时将战时功能落实到工程规划条件中,确保前期规划设计结果与后期审批内容一致,避免来回跑路、反复修改方案等情况,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出台防空地下室
战时功能设置背景
一是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确定土地使用条件时,应明确“按湖北省政府令第411规定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号”。通过预先告知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避免建设单位因不清楚人防相关法律法规而影响后期审批效率。
二是建设单位根据《规则》附件1和附件3内容,并结合“战时功能设置”条款4中调剂原则,通过计算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确定防空地下室的战时用途,并结合其它内容在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中不断细化防空地下室具体的战时功能。
防空地下室功能布局
以下标准规范对防空地下室布局都有相应要求,应将这些具体要求预先告知建设单位,使其在项目后期施工图设计与项目规划布局要求相适应。
《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城市居住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规范》(GB50808-2013)
《规则》的主要内容
第一
基础: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应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的通知》(自然资源办发〔2020〕51号)为基础,将防空地下室战时用途设置与国土空间分类匹配。
要求:结合《城市居住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规范》(GB50808-2013)要求。
解决:在各类用地项目中配置不同战时用途,不同比例的人防工程,解决部分地方因人防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出台形成的审批依据不足的问题。
第二
对防空地下室战时功能设置的内容界定、适用范调剂原则等进行了界定。
内容界定————适用范围————调剂原则
第三
● 对防空地下室的规划布局进行了明确
◆ 便于建设单位开展规划设计方案工作
第四
根据人防现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不同人防重点城市防空地下室配建标准以附件形式进行告知,对不同类型防空地下室防护类别和抗力等级进行明确,便于建设单位查询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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