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ez_yt | 发布日期: | 2015年06月18日 |
提交人: 陈华
主题: 哪些建筑不用修建防空地下室
分类: 主任信箱
提交时间: 2015/06/18 04:53:12
提交人联系电话: 18571116669
提交人Email:
提交人联系地址: 鄂城区明塘后路
内容:
市人防办领导:
我是一位从事建筑行业的工人,我想了解下:在建筑中对哪些情形可申请不修建防空地下室?
回复:
回复内容:
陈华,您好:
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按照《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不能按照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论证材料:
(一)因暗河、流砂、基岩埋深较浅等地质条件限制不适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
(二)因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
(三)因建设场址房屋或者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四)按照规定标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小于地面建筑首层面积,且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建设成本明显不合理的;
(五)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复时间:20150619 09: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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