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ez_yt | 发布日期: | 2015年06月11日 |
提交人: 王鹏
主题: 关于改造三面像地下商场进出口的建议
分类: 主任信箱
提交时间: 2015/06/11 10:42:14
提交人联系电话: 13871820660
提交人联系地址: 鄂州市高中
内容:
市人防办领导:
在市老城区有个地方叫三面像,位于现在的老邮局和原鄂城饭店中心地段,即江碧路与武昌大道交叉路口。几经改造后,形成了现在的转盘格局,有利于城市交通的畅通,并在其下方修建了防空工程,也就是当年红极一时的三面像地下商城,经营着各种商品。
如今,当年红极一时的地下商场进出口存在着一些交通安全隐患:一是地下商场的四个进出口都设置在道路两旁的拐弯处,入口的地上建筑会遮挡行人和司机的视线形成视觉盲区;二是因为此地离鄂钢较近,每天都有不计其数的大货车往返于此路段,因从武昌大道西山坡处往右拐入江碧路是下坡,车速非常快,对过往行人生命安全造成较大威胁。此处也是交通事故高发路段。三是危险路口未设置警示桩、停车让行标志等安保工程设施,无法对司机起到警示作用。
笔者随机对过往该路段的十位机动车司机进行了现场询问调查,接受询问的司机均表示,地下商场入口的地上建筑遮挡了通行视线,很难发现是否有人或车从拐角处逆行,发现后往往避让不及,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为消除地下商场周边交通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笔者认为应采取如下措施:
1、对三面像地下商场进出口处进行改造或移位;
2、在西山坡下坡拐弯处设置减速板,有效控制车行速度。
3、在该路段设置文明标语,例如:事故高发地段,请减速缓行。
回复:
回复内容: 王鹏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建议改造三面像地下商场进出口”的提案已收悉,为您对群众安全出行的关注表示感谢。对提案中提出的有关问题,我办详细查阅了该工程建设资料及法规依据,进行了实地调研,现结合实际情况答复如下:
三面像地下人防工程于1988年由鄂州市人民政府立项,经省人防办批准,由市人防办编制设计任务书,并委托湖北省人防办设计科研所进行设计,于1988年8月开始修建,于1990年12月完成全面施工并投入使用。该工程系人民防空重点工程,属于国防战备资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章第20条的规定: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应当在保证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有利于平时的经济建设、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程的开发利用。该工程口部建设应重点考虑战时人员疏散的效率,宜连接城市的主要道路,便于群众尽快地疏散,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的威胁。三面像地下人防工程进出口是为满足城市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任务需求及军事斗争准备需要,严格按照人防工程战备技术和防护要求而设计建设的,属于国防战备资产,要充分考虑到战时人员疏散和平时消防安全、应急疏散等情况。
鉴于以上情况,我办对您提出的提案经请示了省人防办工程管理部门意见并邀请工程设计人员现场察看,认为三面像地下人防工程进出口不宜改造或者移位。其理由一是对该工程进出口改造会破坏工程的整体结构,影响战备防护效能的发挥;二是周边环境不存在允许移位的空间。我们建议对工程口部周边环境进行优化、亮化,确保该路段市民和车辆出行安全。
特此回复,为谢!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5年6月11日
回复时间:20150611 0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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