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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措施出台:进一步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日期:2023-08-07
   为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增收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中国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7月3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工作的通知》,就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加强监测排查,深入分析研判。各地要聚焦监测对象、低收入人口、收入明显下降以及支出负担骤增的脱贫人口和易地扶贫搬迁群众,通过面上排查和点上解剖等方式搞好跟踪监测。深入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影响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推动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提高工资性收入。锚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的年度目标任务,东部地区要深化劳务协作,想方设法把脱贫人口稳在企业、稳在当地,稳住岗位、稳住收入。中西部地区要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做好脱贫人口省内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
  ——促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稳定经营性收入。鼓励通过以效定补、专业合作社带动等方式加大到户产业帮扶力度,加快推进庭院经济、乡村旅游等项目实施进度,多渠道增加脱贫群众收入。及时落实产业保险政策,有效对冲价格下跌、灾情等对脱贫人口增收带来的影响。
  ——切实发挥扶贫项目资产效益,保障财产性收入。落实好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政策,抓好项目设计和实施,切实发挥带动增收效益。
  ——及时落实帮扶政策,增加转移性收入。各地要及时落实各类奖补政策,因地制宜创新产业就业奖补措施,引导脱贫户及时把产品变商品、实物变现金,鼓励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增收,倡导勤劳致富,促进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养老和临时救助等民生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及时全部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范围。
  ——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级乡村振兴、对口协作部门要把促进脱贫人口增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根本措施,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谋划,结合当地实际,拿出务实管用措施,把脱贫人口增收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通知要求,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将把脱贫人口增收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各地要规范收入统计监测,确保增收工作求真务实、增收数据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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