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市民
来信时间:2021年8月10日
主要诉求:凤凰街道澜都园小区开发商公司违法售卖地下人防停车位,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答复时间:2021年8月11日
答复:1、经调查相关资料,澜都园小区地下室是人防地下工程。(如果不知道该地下停车位是否为人防工程,可以在入口处查看是否有“人防”的标识、防护门等)。
2、根据《人民防空法》规定“人防工程地下停车位产权归国家拥有,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业主车位需求情况下,开发商只拥有车位的使用权,不可出售,使用期限20年,到期后可继续租赁,开发商可约定收取一定的租费,如国家战时需要则无条件征用”。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对于非人防工程的地下停车位,开发商有权出售。
答复单位:鄂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