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ez_yt | 发布日期: | 2018年06月19日 |
提交人: 李先生
主题: 新建设的民用建筑项目,哪些情况下可以减收或者免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
分类: 主任信箱
提交时间: 2018/06/19 11:33:55
提交人联系地址: 鄂城区长江天下小区
内容:
想了解一个问题,就是新建设的民用建筑项目,有哪些情况是可以减收或者免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
回复: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李先生,您好!首先感谢您关注人防!
现在就您所关注的问题答复您:
新建的民用建筑项目,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有下列情况可以减收或者免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1)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免收;
2)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以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户建筑减半收取,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免收;
3)临时民用建筑免收;
4)因遭受水灾、火灾或者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的民用建筑按照原面积修复的部门免收。
回复时间:20180619 11: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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